所有来宾均可免费获得有效期为30日的落地签证。
进入马尔代夫共和国的旅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,方能取得入境许可:
- 持有由主权国家的政府签发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。
- 持有有效的返程机票,其目的地应当是旅客获准进入的地方,同时持有前往下一个目的地所需的签证。
- 计划在马尔代夫停留期内,每人每天至少拥有30美元,或者能证明预订了酒店。以下情况可免除此项要求:
- 外交官
- 联合国人员
- 获得批准的劳务人员
- 政府派遣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家
- 在注册旅游景区/酒店等处确认过其预订服务的人士
- 由马尔代夫提供赞助的人士
进入马尔代夫共和国无需事先获得签证。根据入境要求,外国人可以在抵达后在入境通道处获得入境许可。
持入境许可的外国人无论是否接受报酬,都不得接受雇用、或开办任何商业、或从事任何专业活动,除非是按照马尔代夫的相关法律及规定获得了批准。不过,赴马尔代夫与对方签订商业协议、合同或进行商业交易谈判的外国人或外国代表团则无需工作许可,只要他们不超过抵达时获得批准的停留期。
移居国外者在抵达马尔代夫接受雇用之前,必须从人力资源雇用及劳动部(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Employment and Labour)获得工作许可证。
停留时间超过获得批准的期限的外国人将被递解出境。
马尔代夫政府拒绝持有商船海员证(Merchant Seaman Book)的人入境或过境。
每位旅客在入境时均应填写入境记录卡(Disembarkation Card)和出境记录卡(Embarkation Card),并将卡片交给入境处官员。